内安健协﹝2020﹞22号
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为了更好地发挥专家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为满足全区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等工作需要,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应急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专家管理办法》(内应急发2019第58号)文件要求,依据《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对有效期至2020年8月31日的专家证书进行自动延期,将对专家聘用期间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增补一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会首批有效期至2020年8月31日的专家证自动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在2020年8月31日至10月31日期间对专家聘用期间的工作进行考核,专家须填写聘用期间《专家工作情况登记表》《专家工作情况评价表》(登录专家自动管理系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增补一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领域专家(已在首批专家库的不需重新申报),每人只能申报一个行业中最多两个专业领域,专家基本条件详见协会网站(协会网址http://www.nmgaqjk.com/点击上方专家工作栏目),专家申报信息表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及附件3内容;
四、对原专家聘用期间(2017.9.1-2020.8.31)考核结果和新增补专家信息进行公示,合格者颁发专家聘书;
五、增补专家不限自治区内外均可报名,增补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0日。
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莹 15947711847
办公电话:0471-5221807
传 真:0471-5221805
邮 编:010090
邮 箱:nmgaqjk@163.com
附件:
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
2020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