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安健协﹝2023﹞14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文化强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协会将继续推荐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根据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安协标文办﹝2023﹞27号)以及《关于做好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中安协标文办﹝2023﹞28号)文件要求,现就推荐2023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及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2023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工作
(一)推荐申报
1.推荐方式及时间。申报全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将材料提交至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经审核通过后,登录全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申报系统http://123.57.243.207,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与提交纸版材料内容一致)。
提交申报材料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9月30日。
2.推荐标准。各单位要根据《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结合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对近几年(含同年获得省级企业)已获得“自治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的单位(三年有效期内),协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全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3.推荐材料。主要包括:a.全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申请表(申请表请登录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官网首页底端安全文化专栏获取,见附件1);b.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自评表;c.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d.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e.安全文化绩效评价;f.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证明材料;i.其他反映安全文化建设相关材料(公司宣传片、文化手册、应急预案及管理体系等)。
(二)组织审核
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由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组织专家审核小组,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对协会推荐的申报企业进行评审,形成审核意见。
(三)现场抽查
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2月15日,由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组织对通过审核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和指导,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四)公示命名
2024年3月中下旬,中国安全生产协会驻会会长会议审核确定2023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并发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发布命名通知,适时召开总结命名会议。
二、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
对2019年命名的全国示范企业自主提出复审申请(见附件2),申请材料报送至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全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申报系统http://123.57.243.207,填写复审信息,上传复审材料。
(一)提交复审材料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9月30日。
(二)申请材料。主要包括:1.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表(复审表请登录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官网首页底端安全文化专栏获取);2.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自评表;3.近3年来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特别是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和理论创新,形成的特色模式,产生的成效、成果及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所做的工作等;4.其他反映安全文化建设的材料。
(三)参加复审企业名单(见附件3)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务必于2023年9月20日前将示范企业材料(新申报企业及复审企业)提交给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包括电子版(U盘)和纸质材料一式两套(需胶装成册),申请表也可在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网址:www.nmgaqjk.com。
拟申报全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提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展示好的效果,注重创新,形成特色,坚持重过程、重建设、重实效,确保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丽珍 13947123475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五纬路吉美大厦六层
联系电话:0471-5221807
传 真:0471-5221805
邮政编码:010090
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