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安健协﹝2022﹞10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安协标文办﹝2022﹞27号)文件要求,现就2018年命名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申请
2018年命名的全国示范企业自主提出复审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表(见附件1),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自评表,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近三年来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情况,特别是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和理论创新,形成的特色模式,产生的成效、成果;近三年来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所做的工作等;其他反映安全文化建设的材料,中央企业还须提交集团公司总部审核意见。
二、组织审核
协会对2018年命名的全国示范企业要根据《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对复审单位提供的复审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可采取专家现场审核或召开远程视频会议,初审通过后,将审核意见及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三、资料报送时间
各复审单位(见附件2)务必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复审材料提交给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包括电子版(U盘)和纸质材料一式两套(需装订成册)。(附件内容请在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网址:www.nmgaqjk.com)
四、有关要求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复审工作时间紧促,务必按规定时限提交复审资料,确保这项工作不间断、不停步、持续进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丽珍 13947123475
地 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五纬路吉美大厦六层
联系电话:0471-5221807
传 真:0471-5221805
电子邮箱:493548433@qq.com
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
2022年5月5日